恒基地产 00012
恒基地产(00012.HK)是一家注册地位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地产行业港股上市公司,公司全称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1981-07-23 在香港主板上市。
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投资控股公司。该公司通过六个分部经营业务。物业发展分部从事物业的发展和销售。物业租赁分部从事物业租赁。
2025-12-31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 257.41 亿港元(同比 +1.92%)、净利润 56.53 亿港元(同比 -10.21%)、总资产 5,393.81 亿港元。
2025-12-31 数据显示,第一大股东为Riddick (Cayman) Limited,持股比例 72.50%;前 10 大股东合计持股 382.17%。
公司现有员工 10,078 人。
本页汇总恒基地产的公司基本信息、经纪商持股、财务报表、经营回顾、主营产品结构、主要股东持股名册等公开披露信息。
恒基地产的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
- 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
- 英文简称
- Henderson Land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 所属行业
- 地产
- 行业分类
- 房地产管理和开发
- 上市板块
- 香港主板
- 上市日期
- 1981-07-23
- 成立日期
- 1976-01-16
- 注册地
-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币种
- 港元
- 港股股本(亿股)
- 48.41
- 员工人数
- 10,078
- 董事长
- 李家诚,李家杰
- 董事会秘书
- 廖祥源
- 会计师事务所
-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法律顾问
- 胡关李罗律师行,罗文锦律师行
- 主要往来银行
-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三井住友银行, 星展银行, 香港分行, 兴业银行香港分行, MUFG Bank, Ltd.
- 年结日
- 12-31
- 沪港通
- 是
- 联系电话
- +852 2908-8888,+852 2908-8111,+852 2908-8338
- 传真
- +852 2908-8838,+852 2524-7102,+852 2845-1331
- 公司网址
- www.hld.com
- 办公地址
- 香港中环金融街八号国际金融中心二期72-76楼
- 注册地址
- 香港中环金融街八号国际金融中心二期72-76楼
- 主营业务
- 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投资控股公司。该公司通过六个分部经营业务。物业发展分部从事物业的发展和销售。物业租赁分部从事物业租赁。百货商店业务和超级市场及百货商店综合业务分部从事百货商店业务和超级市场及百货商店综合业务的经营及管理。酒店房间经营业务分部从事酒店物业经营。其他业务分部从事酒店管理、建筑工程、提供财务借贷、项目管理、物业管理、保安和清洁服务、餐饮业务、旅游业务、以及建筑材料贸易。公用事业及能源分部从事燃气的生产、输送及销售和经营水务供应及新兴环保能源业务。
公司简介
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自1981年于香港上市,至今已发展成为一家具领导地位之地产发展集团,业务遍及香港和内地。
集团致力建设高素质之新型住宅及商业项目,并屡获殊荣,其中具代表性之项目包括香港的The Henderson、国际金融中心综合发展项目,和北京的环球金融中心等城市地标,以及卓越非凡的豪华住宅如迎海、THEHENLEY、高尔夫御苑和本木等。
恒基兆业地产集团的核心业务为物业发展和物业投资。
此外亦持有两间上市附属公司,即恒基兆业发展有限公司和美丽华酒店企业有限公司,以及两间上市联营公司,即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一间上市附属公司港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之股份权益)及香港小轮(集团)有限公司。
彼此业务发挥协同效益,为集团带来相辅相成之优势。
恒基地产乃由李兆基博士大紫荆勋贤于1976年所创立,并担任主席兼董事总经理,直至彼于2019年5月28日退任为止,并继续留任为执行董事。
李家杰博士及李家诚博士于2019年5月28日各获委任为恒基地产之主席兼董事总经理。
时至今日,恒基地产经已成为香港最大的企业集团之一,雇用约10,000名全职雇员,并为全香港拥有最多农地之发展商,内地亦有庞大之土地储备。
李兆基博士乃香港地产界之先驱,其非凡的智慧和识见深受业界尊崇,推动集团迈步向前。
恒基地产致力提供最优质产品、最称心服务,及最切合环保及可持续发展需要,务求对股东、客户以至社会大众均能提升价值。
集团经常与国际着名的建筑师和专业人士携手合作,创造经典之现代建筑,以配合整体之自然及小区环境。
公司以垂直整合方式经营,有效融合整项发展程序的每个阶段,确保在设计、发展、建筑以至项目管理皆保持稳定的高水平。
集团正致力于香港及内地同步作长远之业务发展,凭借一贯优良的建造及管理水平、创新设计,和致力贡献社会的承诺,建造更多标志性之商业及住宅项目,以巩固集团建立多年之良好信誉。
恒基地产的经纪商持股
- 持股日期
- 2026-08-07
- 权益日期
- 2026-08-05
- 经纪商持股总比例%
- 23.56
- 已发行股份(亿股)
- 48.41
| 经纪商 | 较 2026-08-06(万股)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 | +257.44 | 63,578.21 | 13.13 |
| 花旗银行 | +126.37 | 14,025.38 | 2.89 |
| 中国银行(HK) | -8.40 | 5,563.27 | 1.14 |
| 恒生银行 | 0.00 | 5,033.44 | 1.03 |
| 渣打银行(HK) | +22.16 | 4,593.55 | 0.94 |
| 中证登(深) | -60.50 | 4,154.74 | 0.85 |
| 瑞银证券香港 | -15.03 | 2,623.83 | 0.54 |
| 中证登(沪) | +28.50 | 2,449.02 | 0.5 |
| 法国巴黎银行 | +37.96 | 2,120.19 | 0.43 |
| 恒生证券 | -4.30 | 1,666.09 | 0.34 |
| 工银亚洲 | 0.00 | 1,444.98 | 0.29 |
| 星展银行(HK) | -0.10 | 1,189.95 | 0.24 |
| 上海商业银行 | +0.10 | 954.96 | 0.19 |
| 嘉利证券 | 0.00 | 863.19 | 0.17 |
| 招商永隆银行 | -0.10 | 818.26 | 0.16 |
| 东亚银行 | +0.43 | 698.28 | 0.14 |
| 汇丰金融(HK) | 0.00 | 670.06 | 0.13 |
| 交银信托 | 0.00 | 615.00 | 0.12 |
| 中银国际证券 | +1.15 | 610.17 | 0.12 |
| 工银亚洲证券 | -0.20 | 555.79 | 0.11 |
| 大新证券 | -27.69 | 511.34 | 0.1 |
恒基地产的财务报表
币种:港元
资产负债表
| 项目 | 2025-12-31 | 2025-06-30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亿) | 61.92 | 61.87 |
| 投资物业(亿) | 2,761.34 | 2,738.71 |
| 无形资产(万) | 9,100.00 | 9,200.00 |
| 商誉(亿) | 2.62 | 2.62 |
| 递延税项资产(亿) | 15.64 | 17.61 |
| 联营公司权益(亿) | 514.35 | 506.69 |
| 合营公司权益(亿) | 826.30 | 790.88 |
| 衍生金融工具-资产(亿) | 2.71 | 3.12 |
| 其他金融资产(非流动)(亿) | 49.78 | 47.15 |
| 非流动资产其他项目(亿) | 8.33 | 9.6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亿) | 4,243.90 | 4,179.17 |
| 存货(亿) | 796.21 | 842.34 |
| 应收帐款(亿) | 115.89 | 124.78 |
| 预付款按金及其他应收款(亿) | 4.32 | 3.66 |
| 现金及等价物(亿) | 221.98 | 166.00 |
| 短期存款(亿) | 11.51 | 9.76 |
| 流动资产合计(亿) | 1,149.91 | 1,146.54 |
| 总资产(亿) | 5,393.81 | 5,325.71 |
| 应付帐款(亿) | 245.28 | 244.64 |
| 应付票据(亿) | 27.97 | 26.92 |
| 应付税项(亿) | 9.37 | 10.94 |
| 融资租赁负债(流动)(亿) | 2.77 | 2.79 |
| 短期贷款(亿) | 85.57 | 87.22 |
| 流动负债合计(亿) | 370.96 | 372.51 |
| 净流动资产(亿) | 778.95 | 774.03 |
|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亿) | 5,022.85 | 4,953.20 |
| 长期贷款(亿) | 1,365.60 | 1,387.04 |
| 递延税项负债(亿) | 85.96 | 86.61 |
| 融资租赁负债(非流动)(亿) | 5.93 | 7.17 |
| 可转换票据及债券(亿) | 71.20 | |
| 拨备(非流动)(万) | 1,600.00 | 1,800.00 |
| 衍生金融工具-负债(亿) | 5.13 | 6.71 |
| 应付票据(非流动)(亿) | 80.01 | 78.2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亿) | 1,613.99 | 1,565.91 |
| 总负债(亿) | 1,984.95 | 1,938.42 |
| 少数股东权益(亿) | 184.22 | 185.91 |
| 净资产(亿) | 3,408.86 | 3,387.29 |
| 股本(亿) | 523.45 | 523.45 |
| 其他储备(亿) | 2,701.19 | 2,677.93 |
| 股东权益(亿) | 3,224.64 | 3,201.38 |
| 总权益(亿) | 3,408.86 | 3,387.29 |
| 总权益及非流动负债(亿) | 5,022.85 | 4,953.20 |
| 总权益及总负债(亿) | 5,393.81 | 5,325.71 |
利润表
| 项目 | 2025-12-31 | 2025-06-30 |
|---|---|---|
| 营业额(亿) | 257.41 | 95.52 |
| 营运收入(亿) | 257.41 | 95.52 |
| 营运支出(亿) | 175.27 | 59.29 |
| 毛利(亿) | 82.14 | 36.23 |
| 其他收入(亿) | 11.34 | 3.05 |
| 销售及分销费用(亿) | 14.83 | 5.12 |
| 行政开支(亿) | 22.90 | 11.12 |
| 重估盈余(亿) | 1.60 | -4.27 |
| 经营溢利(亿) | 57.35 | 18.77 |
| 利息收入(亿) | 4.44 | 2.72 |
| 融资成本(亿) | 24.44 | 12.05 |
| 应占联营公司溢利(亿) | 25.12 | 12.80 |
| 应占合营公司溢利(亿) | 2.23 | 3.38 |
| 除税前溢利(亿) | 64.70 | 25.62 |
| 税项(亿) | -0.48 | -4.30 |
| 持续经营业务税后利润(亿) | 65.18 | 29.92 |
| 除税后溢利(亿) | 65.18 | 29.92 |
| 少数股东损益(亿) | 8.65 | 0.84 |
| 股东应占溢利(亿) | 56.53 | 29.08 |
| 每股基本盈利 | 1.17 | 0.6 |
| 每股摊薄盈利 | 1.14 | 0.6 |
| 其他全面收益其他项目(亿) | 23.96 | 14.09 |
| 其他全面收益(亿) | 23.96 | 14.09 |
| 全面收益总额(亿) | 89.14 | 44.01 |
| 非控股权益应占全面收益总额(亿) | 9.02 | 1.08 |
|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全面收益总额(亿) | 80.12 | 42.93 |
| 非运算项目(亿) | -139.52 | -45.58 |
现金流量表
| 项目 | 2025-12-31 | 2025-06-30 |
|---|---|---|
| 除税前溢利(业务利润)(亿) | 64.70 | |
| 减:利息收入(亿) | 7.19 | |
| 加:利息支出(亿) | 24.44 | |
| 减:投资收益(万) | 2,000.00 | |
| 减:应占附属公司溢利(亿) | 27.35 | |
| 加:减值及拨备(亿) | 1.05 | |
| 减:重估盈余(万) | 4,400.00 | |
| 减:出售资产之溢利(亿) | 5.92 | |
| 加:折旧及摊销(亿) | 4.69 | |
| 减:汇兑收益(万) | 3,900.00 | |
| 加:经营调整其他项目(亿) | -1.83 | |
| 营运资金变动前经营溢利(亿) | 51.56 | |
| 存货(增加)减少(亿) | 71.19 | 14.06 |
| 应收帐款减少(亿) | 18.69 | |
| 应付帐款及应计费用增加(减少)(亿) | 5.32 | |
| 营运资本变动其他项目(亿) | 0.01 | 33.86 |
|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少(增加)(亿) | -18.21 | -6.61 |
| 预收账款、按金及其他应付款增加(减少)(万) | 5,300.00 | 300.00 |
| 存款(增加)减少(万) | 900.00 | |
| 经营产生现金(亿) | 129.18 | 41.34 |
| 已收利息(经营)(亿) | 1.69 | |
| 已付税项(亿) | 7.62 | 2.72 |
| 经营业务现金净额(亿) | 123.25 | 38.62 |
| 已收利息(投资)(亿) | 5.53 | |
| 已收股息(投资)(亿) | 39.14 | 23.95 |
| 存款减少(增加)(亿) | -50.88 | -30.55 |
| 处置固定资产(亿) | 1.00 | 0.18 |
| 购建固定资产(亿) | 37.22 | 19.89 |
| 出售附属公司(亿) | 16.09 | |
| 收购附属公司(亿) | 1.39 | |
| 收回投资所得现金(亿) | 3.58 | |
| 投资支付现金(亿) | 1.68 | |
| 投资业务其他项目(亿) | -57.93 | -12.98 |
| 投资业务现金净额(亿) | -83.76 | -39.29 |
| 融资前现金净额(亿) | 39.49 | -0.67 |
| 新增借款(亿) | 609.70 | 467.07 |
| 偿还借款(亿) | 593.88 | 420.21 |
| 已付利息(融资)(亿) | 54.68 | |
| 已付股息(融资)(亿) | 91.87 | 63.44 |
| 发行债券(亿) | 86.11 | 3.99 |
| 偿还融资租赁(亿) | 2.86 | |
| 融资业务现金净额(亿) | -47.48 | -42.93 |
| 现金净额(亿) | -7.99 | -43.60 |
| 期初现金(亿) | 107.85 | 107.85 |
| 期间变动其他项目(万) | 7,300.00 | 3,100.00 |
| 期末现金(亿) | 100.59 | 64.56 |
| 融资业务其他项目(亿) | -30.34 |
恒基地产的经营回顾
2025-12-31 · 经营评述
香港物业销售本年度,香港特区政府推出多项吸引人才政策及致力发展香港成为国际教育枢纽,并于2025-26年度财政预算案宣布宽减部份物业买卖之印花税,加上美国联邦储备局自二零二五年九月连续三度减息,均为本港楼市带来支持。
集团本年度本港物业发展之应占营业额约为港币一百五十二亿一千二百万元,较去年增加23%。
至于本港物业发展之应占税前公布盈利约为港币十五亿六千六百万元(二零二四年:港币四十六亿四千七百万元)。
盈利减少主要由于去年度因政府收回若干新界土地而带来约港币三十三亿二千万元应占税前净收益;而本年度因收地所带来之应占税前收益仅为港币五亿九千九百万元所致。
本年度,集团成功把握最佳时机推出半山‘天御’,以及多个位于前启德机场跑道上之临海豪宅项目(包括‘维港˙湾畔’第1A及1B期、‘MiamiQuay’第2期及‘DoubleCoast’第3期)。
至于长沙湾‘BelgraviaPlace’第2期、湾仔‘woodis’、马头角‘南首’及‘壹沐’第1期等多个市区项目,亦于本年度开售。
而原有已开售项目亦取得满意销售成绩,当中旺‘利奥坊’系列首五期项目更已近乎沽清。
连同售出其他物业(包括车位),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止年度内,于本港自占之合约销售总额约港币一百九十二亿七千一百万元,较去年增加71%。
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底,未入账之自占合约销售总额约为港币一百零九亿二千六百万元。
当中约港币八十八亿四千六百万元预计可随物业落成并交付买家而于二零二六年入账。
物业发展市区旧楼重建项目方面,有约七十万平方尺之自占楼面面积,已拨入二零二六年开售计划。
此外,已购入全部业权,或达致相关强拍申请门槛之市区旧楼重建项目,预计可额外提供自占楼面面积合共约一百六十万平方尺,于二零二七年或之后开售或出租。
集团于各区另有其他市区重建项目正在进行收购,现时已购入该等项目两成以上业权,惟仍未达致相关强拍申请门槛。
若能收购全部业权,以目前政府城市规划计算,预计重建后可提供自占楼面面积约为一百七十七万平方尺;如按现时各地盘分别已购入之业权份数比例计算,自占楼面面积约为六十四万平方尺。
以上各项目之收购存在不确定性,有机会不能全数购足,有待购入全部业权方可落实重建。
市区土地除上述已作销售安排之项目外,集团已购入全部业权,或达致相关强拍申请门槛之市区旧楼重建项目,预计可提供自占楼面面积合共约一百六十万平方尺,于二零二七年或之后开售或出租。
集团旗下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于二零二五年订立协议,将位于香港九龙金巴利道16号地段(‘物业’)连同将于该地段上建造之新酒店,出售予集团上市附属公司—美丽华酒店企业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由于完成交易之先决条件未能达成,有关交易经已取消。
集团将按既定计划继续拆卸该物业上之现有建筑物,并按已批准之建筑图则,将该物业重建成一座新酒店。
此外,集团占22.8%权益之油塘湾商住项目,已改为分期换地发展,并已经收到政府重新发出之第一期换地条件,但正就补地价金额进行上诉,有待与政府达成补地价协议方可落实。
该临海项目预计可提供自占楼面面积共约九十一万平方尺。
新界土地集团于本年度再购入约五十七万平方尺新界土地。
另一方面,于元朗南、锦田、新田及洪水桥所持有之土地,以及受兴建北环线主线影响之地块合共约九十万平方尺,被政府以现金补偿方式合共约港币九亿四千万元,收回作公共用途。
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底,所持有之新界土地储备约四千零五十万平方尺,继续为本港拥有最多新界土地之发展商:于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除上述一宗成功完成之原址换地申请外,集团与该区内另一业主亦已共同为四幅土地提出原址换地申请,作商业发展用途。
如全部成功换地,可提供自占楼面面积合共约二百八十万平方尺。
行政长于二零二五年施政报告内提出多项加快发展北部都会区的措施,当中包括(i)订立专属法例加快北部都会区发展;(ii)推行‘分阶段开发’模式以发挥企业和人流之拉动作用;(iii)以‘按实补价’减低北部都会区补地价资金成本;(iv)容许北部都会区土地业权人主动交回政府计划征收之土地,藉此抵销其在该区原址换地所须缴付之金额;(v)引入快速审批制度,以降低工程成本并缩短工期;及(vi)推行灵活批拨土地,推动企业落户及投资,土地租期可长于七年。
就上述的行政措施,集团将留意细节。
扣除上述正进行原址换地申请之土地,集团现于洪水桥/厦村仍拥有约二百三十一万平方尺之土地。
政府于二零二零年公布‘土地共享先导计划’的执行框架及具体准则,而集团为了配合政府政策以满足市民对房屋的殷切需求,经详细研究所持有之新界土地后,已联同另一家发展商向有关当局提交申请,项目所在地点位于大埔林村,占地约二百万平方尺或19.3公顷,即稍大于香港维多利亚公园之面积,项目建议提供三成住宅单位(三千六百三十六伙)作私人房屋发展及出售之用,其余七成单位(八千四百八十四伙)供政府作公营房屋发展之用。
项目已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获顾问小组支持及行政会议原则性同意,现正处理修改城市规划之工作。
集团期望透过参与此计划能善用有关之土地资源及加快释放潜在价值。
2025-12-31 · 未来展望
环球经济当前受到地缘政治局势持续紧张,以及美国贸易政策摇摆不定等多项不明朗因素所困扰。
然而,香港继续吸引大量企业前来上市集资,反映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之地位。
加上政府积极推动多项政策促进经济,包括加速发展北部都会区、输入专才及发展香港成为国际教育枢纽等,本港经济定将更添活力,本地楼市亦可望因而受惠。
本年度,集团就一幅位于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之土地,完成原址换地申请,日后将发展成为商住项目,提供自占楼面面积约五十八万平方尺。
另外,集团在新界拥有土地储备约四千零五十万平方尺,继续为全港持有最多新界土地之发展商。
集团亦有多个已购入全部业权或达致相关强拍申请门槛之市区旧楼重建项目,预计可提供自占楼面面积合共约一百六十万平方尺。
集团土地资源充裕,足供未来数年发展之用。
‘销售’集团计划于今年在本港推售八个发展项目。
连同尚余存货,在本港预计有约四千七百个自占住宅单位或约二百三十万平方呎自占住宅楼面面积,以及办公及工业楼面面积约十八万平方呎,可于二零二六年出售。
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底,在香港及内地未入账之自占物业销售金额合共约港币一百二十七亿八千四百万元,当中约港币一百零四亿三千六百万元之销售金额预计可随物业落成及交付买家而于二零二六年入账。
计及由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至三月十五日,在香港及内地自占物业销售总额约港币五十亿三千九百万元后,预计可随物业落成及交付买家而于二零二六年入账之销售金额更增至港币一百四十八亿三千万元。
‘租务’集团现时在本港及内地分别持有自占一千零七十万平方呎以及一千三百八十万平方呎之已建成收租物业。
‘TheHenderson’最近荣获‘世界最佳物业’至高殊荣,出租率目前已达95%。
‘CentralYards’建筑进展良好,将成为本港中环核心商业区另一地标。
第一期商场及写字楼预计将于二零二六年第四季申请入伙纸,并于二零二七年入伙。
其办公室大楼及附属楼面逾七成面积或二十二万三千平方呎,已获一家金融机构签约承租。
集团经常性租金收入将进一步提升。
‘上市附属及联营公司’为集团另一经常性收入之来源。
当中香港中华煤气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底在香港及内地拥有四千六百万个燃气客户群,覆盖人口约一亿三千万。
随着位于马来西亚的‘可持续航空燃料’新厂房于二零二五年年末顺利投产,其联营公司怡斯莱(EcoCeres)之可再生燃料年总产能由三十五万吨提升至七十七万吨,巩固怡斯莱在市场之领先优势。
连同不断开拓其他增长型业务,香港中华煤气将为集团带来持续收益。
集团于一九七六年由已故李兆基博士创立,过去五十年一直与香港共同成长,至今已累积丰富经验及雄厚财政实力,为三大业务范畴(即‘销售’、‘租务’及‘上市附属及联营公司’)奠下稳固根基。
今后,集团定将传承半世纪追求卓越之优良传统,为下一代缔造更能启发创意、孕育梦想及拓展视野之广阔天地。
恒基地产的主营产品结构
| 币种 | 起始日期 | 报告期 | 产品名称 | 主营收入(亿元) | 占主营收入比例(%) |
|---|---|---|---|---|---|
| 港元 | 2025-01-01 | 2025-12-31 | 合计 | 257.41 | 1 |
| 港元 | 2025-01-01 | 2025-12-31 | 物业发展(包括销售物业) | 146.39 | 0.5687 |
| 港元 | 2025-01-01 | 2025-12-31 | 租金收入 | 67.64 | 0.2628 |
| 港元 | 2025-01-01 | 2025-12-31 | 其他业务 | 25.59 | 0.0994 |
| 港元 | 2025-01-01 | 2025-12-31 | 百货商店业务和超级市场及百货商店综合业务 | 14.61 | 0.0568 |
| 港元 | 2025-01-01 | 2025-12-31 | 酒店房间经营业务 | 3.18 | 0.0124 |
恒基地产的主要股东持股名册
| 股东名称 | 持股总数(亿股) | 持股比例(%) | 直接持股数(亿股) | 持股比例变动 | 股份类型 | 权益类别 | 公告日期 | 报告期 | 持股身份 |
|---|---|---|---|---|---|---|---|---|---|
| 35.10 | 72.4954 | 0 | 普通股 | 董事 | 2026-04-24 | 2025-12-31 | 信托受益人 | ||
| 35.10 | 72.4954 | 0 | 普通股 | 董事 | 2026-04-24 | 2025-12-31 | 信托受益人 | ||
冯李焕琼 | 0.02 | 0.0515 | 0.02 | 0 | 普通股 | 董事 | 2026-04-24 | 2025-12-31 | 实益拥有人 |
| <0.01 | 0.0013 | <0.01 | 0 | 普通股 | 董事 | 2026-04-24 | 2025-12-31 | 实益拥有人 | |
胡家骠 | <0.01 | 0.0001 | 0 | 普通股 | 董事 | 2026-04-24 | 2025-12-31 | 家族权益 | |
| 35.10 | 72.4954 | 0 | 普通股 | 股东 | 2026-04-24 | 2025-12-31 | 受托人 | ||
| 35.10 | 72.4954 | 0 | 普通股 | 股东 | 2026-04-24 | 2025-12-31 | 受托人 | ||
| 35.10 | 72.4954 | 0 | 普通股 | 股东 | 2026-04-24 | 2025-12-31 | 受托人 | ||
| 35.07 | 72.435 | 14.51 | 0 | 普通股 | 股东 | 2026-04-24 | 2025-12-31 | 受控制企业权益,实益拥有人 | |
Yamina Investment Limited | 15.80 | 32.6409 | 0 | 普通股 | 股东 | 2026-04-24 | 2025-12-31 | 受控制企业权益 | |
Believegood Limited | 7.98 | 16.4806 | 7.98 | 0 | 普通股 | 股东 | 2026-04-24 | 2025-12-31 | 实益拥有人 |
South Base Limited | 7.98 | 16.4806 | 0 | 普通股 | 股东 | 2026-04-24 | 2025-12-31 | 受控制企业权益 | |
达邦投资有限公司 | 4.76 | 9.8278 | 4.76 | 0 | 普通股 | 股东 | 2026-04-24 | 2025-12-31 | 实益拥有人 |
| 4.43 | 9.1543 | 普通股 | 股东 | 2026-04-24 | 2025-12-31 | 受托人,受控制企业权益,保管人 | |||
Cameron Enterprise Inc. | 3.71 | 7.6661 | 3.71 | 0 | 普通股 | 股东 | 2026-04-24 | 2025-12-31 | 实益拥有人 |
恒基地产的股东权益变动
| 事件日期 | 变动股数(万股) | 变动后持股数(亿股) | 股东名称 | 仓位 | 权益身份 | 事件性质 |
|---|---|---|---|---|---|---|
| 2026-06-17 | -545.11 | 0.93 | 淡仓 | 你已交还某证券借贷协议下的股份 | ||
| 2026-04-09 | -748.97 | 4.80 | 好仓 | 任何其他事件(你必须在补充资料方格简述有关事件) | ||
| 2026-01-15 | 593.98 | 4.88 | 好仓 | 你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 | 任何其他事件(你必须在补充资料方格简述有关事件) | |
| 2026-01-13 | 417.87 | 1.01 | 淡仓 | 你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 | 任何其他事件(你必须在补充资料方格简述有关事件) | |
| 2025-09-05 | -3,072.26 | 0.79 | 淡仓 | 你具有上文15011至15014所提述的包含于合约或文书内的任何权利或责任 | ||
| 2025-08-04 | 3,047.99 | 1.12 | 淡仓 | 你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 | 你具有上文14011至14014所提述的包含于合约或文书内的任何权利或责任 | |
| 2025-07-17 | -3,468.46 | 0.86 | 淡仓 | 你已交还某证券借贷协议下的股份 | ||
| 2025-07-16 | 13,259.50 | 4.83 | 好仓 | 受托人 | 任何其他事件(你必须在补充资料方格简述有关事件) | |
| 2025-07-14 | 1,086.93 | 3.47 | 好仓 | 你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 | 任何其他事件(你必须在补充资料方格简述有关事件) | |
| 2025-07-10 | 3,947.22 | 1.07 | 淡仓 | 你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 | 你已根据证券借贷协议借入股份 | |
| 2025-07-09 | 5,416.07 | 0.67 | 淡仓 | 你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 | 任何其他事件(你必须在补充资料方格简述有关事件) | |
| 2025-07-09 | 5,959.61 | 3.06 | 好仓 | 你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 | 任何其他事件(你必须在补充资料方格简述有关事件) | |
| 2025-07-08 | 22,964.11 | 2.46 | 好仓 | 包销商 | 任何其他事件(你必须在补充资料方格简述有关事件) |
恒基地产的公司高管
| 姓名 | 职务 | 全部职务 | 简历 | 薪酬(万元)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就任日期 | 更新日期 |
|---|---|---|---|---|---|---|---|---|---|
| 胡经昌 | 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主席,举报委员会成员,企业管治委员会主席 | 独立非执行董事, 薪酬委员会主席, 审核委员会成员, 提名委员会主席, 举报委员会成员, 企业管治委员会主席 | 胡经昌先生,铜紫荆星章,太平绅士,自二零零五年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主席以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举报委员会之成员。胡先生乃香港中华总商会永远荣誉会长,以及金银业贸易场及香港证券业协会有限公司永远名誉会长。彼为恒基兆业发展有限公司、香港小轮(集团)有限公司、美丽华酒店企业有限公司及有利集团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而该等公司均为上市公司。 | 130.00 | 男 | 75 | 2005-01-17 | 2026-07-07 | |
| 欧肇基 | 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企业管治委员会成员 | 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核委员会主席, 薪酬委员会成员, 提名委员会成员, 企业管治委员会成员 | 欧肇基先生,自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起再度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企业管治委员会之成员。欧先生曾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一年六月期间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首席财务总监。彼于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退任首席财务总监一职,并调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欧先生调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直至彼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退任。欧先生为一位资深银行家,于一九九三年十月至一九九八年三月担任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及于一九九八年九月至二零零二年四月在新加坡之华侨银行有限公司任职行政总裁。彼曾为多间主要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包括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及恒隆集团有限公司。欧先生现时为恒基兆业发展有限公司、九龙仓置业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及美丽华酒店企业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香港小轮(集团)有限公司之非执行董事,而该等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彼亦为恒基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主席兼非执行董事,该公司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及上市之阳光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之管理人。欧先生曾接受专业会计训练,彼为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之资深会员。彼作为一名专业会计师,乃企业风险管理的坚定倡导者及实践者,尤其在金融服务业及房地产业的财务风险管理方面拥有广泛的经验。 | 210.00 | 男 | 80 | 2018-12-13 | 2026-07-07 | |
| 胡家骠 | 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 | 独立非执行董事, 薪酬委员会成员, 提名委员会成员 | 胡家骠先生,自二零一二年起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彼持有英国牛津大学法理学硕士学位,并为英格兰及威尔士、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洲之执业律师。胡先生为清华大学名誉校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任为中国委托公证人及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律师纪律审裁团之副召集人。胡先生现为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之收购及合并委员会及收购上诉委员会之委员、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上市覆核委员会之委员以及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之名誉顾问团及政策、注册及监督委员会之成员。此外,胡先生获行政长官根据《金融机构(处置机制)条例》(第628章)委任为处置补偿审裁处委员团成员。胡先生曾任亚司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洛希尔父子(香港)有限公司(「洛希尔父子」)董事。在加入洛希尔父子之前,胡先生曾任胡关李罗律师行的公司企业融资部之合伙人。胡先生曾担任胡宝星爵士作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之替代董事。彼现为骐利集团之董事、香港赛马会董事及观韬律师事务所(香港)之顾问。彼亦曾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直至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 25.00 | 男 | 63 | 硕士 | 2012-03-01 | 2026-07-07 |
| 冯李焕琼 | 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成员 | 执行董事, 提名委员会成员 | 冯李焕琼女士,自一九七六年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冯女士于一九七四年加入本公司之母公司恒基兆业有限公司(「恒兆」)任职司库,并自一九七九年出任恒兆执行董事。冯女士现亦为恒兆、恒基兆业地产及恒基发展等集团之总司库。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Rimmer(Cayman)Limited、Riddick(Cayman)Limited、Hopkins(Cayman)Limited、恒兆、YaminaInvestmentLimited、BelievegoodLimited、CameronEnterpriseInc.、SouthBaseLimited及达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之股份权益,而冯女士为该等公司之董事。 | 1,125.00 | 女 | 87 | 1976-06-10 | 2025-12-01 | |
| 林高演 | 执行董事,副主席,薪酬委员会成员,授权代表,举报委员会主席 | 执行董事, 副主席, 薪酬委员会成员, 授权代表, 举报委员会主席 | 林高演博士,银紫荆星章,于一九八二年加入本公司,并自一九八五年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自一九九三年出任副主席。彼亦为本公司举报委员会主席以及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成员。林博士持有香港大学理学士(荣誉)学位,具有超过五十一年银行及物业发展经验。彼为香港小轮(集团)有限公司主席、恒基兆业发展有限公司副主席、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及美丽华酒店企业有限公司之执行董事,而该等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彼为香港大学教研发展基金副主席、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董事、香港浸会大学谘议会荣誉委员、香港科技大学顾问委员会成员及香港城市大学顾问委员会成员。林博士于二零零八年获香港大学颁授名誉大学院士衔及于二零一九年获香港中文大学颁授荣誉院士衔。彼亦于二零一五年获MacquarieUniversity授予商学荣誉博士学位、于二零二一年获香港科技大学授予工商管理学荣誉博士学位及于二零二三年获香港大学授予名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彼为香港运输物流学会资深会员及香港董事学会资深会员。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Rimmer(Cayman)Limited、Riddick(Cayman)Limited、Hopkins(Cayman)Limited、恒基兆业有限公司及BelievegoodLimited持有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之股份权益,而林博士为该等公司之董事。 | 3,134.30 | 男 | 74 | 博士 | 1985-01-02 | 2022-06-01 |
| 叶盈枝 | 执行董事,助理总经理 | 执行董事, 助理总经理 | 叶盈枝先生,自一九九七年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彼毕业于香港大学及伦敦经济学院,并为律师、执业会计师及特许测量师。叶先生具有超过四十五年之公司财务、企业及投资管理经验。 | 2,494.60 | 男 | 77 | 大学学历 | 1997-09-30 | 2022-04-21 |
| 高秉强 | 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成员,审核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举报委员会成员 | 独立非执行董事, 薪酬委员会成员, 审核委员会成员, 提名委员会成员, 举报委员会成员 | 高秉强教授,太平绅士,自二零零四年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举报委员会之成员。高教授毕业于香港大学,持有理学士(荣誉)学士学位,以及美国伯克莱加利福尼亚大学,持有理学士硕士学位和哲学博士学位。彼为北京大学及清华大学兼任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工程学院电子及计算机工程系荣休教授及前任院长。高教授于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三年期间出任美国伯克莱加利福尼亚大学电子工程及计算机科学系副主任,并于一九八二年至一九八四年期间在美国贝尔实验室(BellLabs)从事研究工作。高教授为恒基兆业发展有限公司、丘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伟易达集团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而该等公司均为上市公司。 | 95.00 | 男 | 75 | 博士 | 2004-09-27 | 2022-03-24 |
| 冯孝忠 | 执行董事,首席财务总监 | 执行董事, 首席财务总监 | 冯孝忠先生,银紫荆星章,铜紫荆星章,太平绅士,自二零一七年出任本公司首席财务总监及自二零二零年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彼亦为上市公司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彼为香港大学文学学士及岭南大学荣誉院士。彼于二零二四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银紫荆星章(SBS)。冯先生于二零一七年七月退任前为上市公司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之执行董事兼环球银行及资本市场业务主管。彼大学毕业后从事银行业务,先后任职于法国兴业银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澳洲联邦银行香港分行及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彼具有四十三年之银行、资本市场及资产管理经验。彼为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及金融学院专业应用教授(金融)、香港恒生大学兼任教授及佛教大雄中学校董会成员。冯先生现时为陈廷骅基金会受托人、粤剧发展谘询委员会及粤剧发展基金顾问委员会委员、银行业覆核审裁处成员、香港公益金董事会董事、会计及财务汇报局非执行董事、推动黄金市场发展工作小组成员及保险业监管局非执行董事。 | 1,616.80 | 男 | 68 | 本科 | 2017-08-01 | 2020-03-23 |
| 李家诚 | 执行董事,联席主席,联席总经理,薪酬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 | 执行董事, 联席主席, 联席总经理, 薪酬委员会成员, 提名委员会成员 | 李家诚博士,金紫荆星章,太平绅士,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自一九九三年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并于二零零五年至二零一九年五月期间出任本公司副主席。彼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获委任为本公司主席兼董事总经理,以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成员。彼曾在加拿大接受教育。彼为恒基兆业有限公司(「恒兆」)之副主席。彼亦为恒基兆业发展有限公司之主席兼董事总经理、美丽华酒店企业有限公司之主席兼行政总裁,以及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之主席,而该等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彼为香港大学校董会委员、香港理工大学大学顾问委员会成员及香港城市大学顾问委员会成员。彼于二零二一年获伦敦大学学院颁授名誉院士衔及于二零二二年获香港恒生大学颁授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Rimmer(Cayman)Limited、Riddick(Cayman)Limited、Hopkins(Cayman)Limited、恒兆、BelievegoodLimited、CameronEnterpriseInc.及达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之股份权益,而彼为该等公司之董事。 | 2,337.40 | 男 | 54 | 博士 | 1993-12-17 | 2019-05-28 |
| 李家杰 | 执行董事,联席主席,联席总经理,薪酬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 | 执行董事, 联席主席, 联席总经理, 薪酬委员会成员, 提名委员会成员 | 李家杰博士,大紫荆勋贤,金紫荆星章,太平绅士,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自一九八五年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并于一九九三年至二零一九年五月期间出任本公司副主席。彼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获委任为本公司主席兼董事总经理,以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成员。彼竭诚造福社羣,建树殊深,于二零二四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大紫荆勋章(GBM)。彼曾在英国接受教育,于一九八五年加入时,已主要负责恒基兆业地产集团于中国之业务发展。彼为恒基兆业有限公司(「恒兆」)副主席。彼亦为恒基兆业发展有限公司副主席以及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及港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之主席,而该等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彼为一国两制研究中心理事会成员兼主席。彼于二零零九年获香港大学颁授名誉大学院士衔及于二零一四年获爱丁堡龙比亚大学颁授荣誉工商管理博士学位。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Rimmer(Cayman)Limited、Riddick(Cayman)Limited、Hopkins(Cayman)Limited及恒兆持有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之股份权益,而彼为该等公司之董事。 | 2,337.40 | 男 | 63 | 博士 | 1985-08-23 | 2019-05-28 |
| 潘宗光 | 独立非执行董事,企业管治委员会成员 | 独立非执行董事, 企业管治委员会成员 | 潘宗光教授,大紫荆勋贤,金紫荆星章,太平绅士,自二零一二年起出任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企业管治委员会成员。潘教授早年考获香港大学理学学士、英国伦敦大学哲学博士及高级科学博士,并在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及南加州大学,以及加拿大多伦多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彼亦于二零零九年获香港理工大学颁授荣誉人文学博士学位。潘教授现为精进基金有限公司(注册非牟利慈善组织)会长及香港理工大学荣休校长及教授,彼于二零零九年一月退休前,担任香港理工大学校长之职达十八年,并在香港一直致力推动大学教育四十年。潘教授于二零零八年获颁「杰出领袖奖(教育)」。此外,潘教授曾获委任为立法局议员(一九八五年至一九九一年)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一九九八年至二零一三年)。潘教授现任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及其士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而该等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彼亦曾担任理文造纸有限公司之非执行董事直至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 | 35.00 | 男 | 86 | 博士 | 2012-10-25 | 2012-10-26 |
| 黄浩明 | 执行董事 | 执行董事 | 黄浩明先生,太平绅士,于一九九六年加入本公司,并自二零一零年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彼同时为地产发展部总经理。黄先生为注册专业测量师,具有超过四十年地产估值、买卖及发展经验。彼为岭南大学校董会副主席及成员、消费者委员会委员以及扶贫委员会委员。 | 2,704.70 | 男 | 65 | 2010-09-15 | 2010-09-16 | |
| 孙国林 | 执行董事 | 执行董事 | 孙国林先生,银紫荆星章,铜紫荆星章,荣誉勋章,太平绅士,于一九九七年加入本公司,并自二零零二年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孙先生于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二二年期间为香港地产建设商会个人会员,于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七年期间为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会长及于二零零六年至二零一八年期间为香港地产行政师学会副会长,具有超过五十年物业管理经验。 | 1,625.00 | 男 | 79 | 2002-01-18 | 2009-03-05 | |
| 郭炳濠 | 执行董事 | 执行董事 | 郭炳濠先生,于一九八七年加入本公司,并自一九九三年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郭先生持有伦敦大学(工程)(土木工程组)荣誉理学学士学位及伦敦大学城市学院之商学院行政管理理学硕士学位。彼亦持有香港大学测量学(房地产发展)深造文凭。郭先生乃为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资深会员及彼亦为英国特许银行学会会员。郭先生曾担任香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课程之兼职讲师及彼现亦为香港大学建筑学院房地产及建设系客席教授。在任职本公司以前彼曾于国际银行界工作逾十一年及被派驻伦敦、芝加哥、吉隆坡、新加坡及香港工作,及于金融及业务管理方面累积逾四十年经验,包括自一九八七年起负责恒基兆业地产集团之企业投资、融资及财资管理、以及项目管理事务;当中包括集团重组、私有化计划及企业收购等工作。彼亦为恒基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即为上市之阳光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之管理人)之非执行董事。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BelievegoodLimited持有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之股份权益,而郭先生为该公司之董事。 | 740.10 | 男 | 74 | 硕士 | 1993-12-17 | 2009-03-05 |
| 李王佩玲 | 非执行董事 | 非执行董事 | 李王佩玲女士,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自一九九六年出任本公司董事及于二零零四年调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李太为执业律师,并为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李太持有伦敦大学之伦敦大学学院法律学士学位,并被颁授伦敦大学学院之荣誉院士。李太曾任多项公职,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之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之委员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之非执行董事。李太亦现任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及TOM集团有限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及鹰君集团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所述之公司均为上市公司。 | 15.00 | 女 | 77 | 本科 | 1996-05-15 | 2009-03-05 |
| 廖祥源 | 公司秘书,授权代表 | 公司秘书, 授权代表 | 廖祥源先生,自二零零五年加入恒基兆业地产集团,现为本集团之公司秘书。廖先生毕业于澳洲Monash大学,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彼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及香港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员,并为澳洲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廖先生具有多年之会计、审计、企业财务、企业投资及发展,以及公司秘书实务经验。 | 男 | 68 | 本科 | 2009-01-05 | 2009-03-05 |
恒基地产的事件明细
| 公告日期 | 事件类别 | 具体事件 | 事件内容 |
|---|---|---|---|
| 2026-06-02 | 分红送转 | 分红送转 | 2025年度末期每股派港币0.76元,除权除息日2026-06-04,派息日2026-06-23 |
| 2026-03-26 | 大行评级 | 大行评级 | 交银国际证券维持买入评级,目标价32.68港元 |
| 2026-03-23 | 报表披露 | 年报披露 | 2025财年年报归属股东应占溢利56.53亿港元,同比下降10.21%,基本每股收益1.17港元 |
| 2025-09-19 | 大行评级 | 大行评级 | 交银国际证券上调评级至买入,目标价上调至32.68港元 |
| 2025-08-22 | 大行评级 | 大行评级 | 交银国际证券维持中性评级,目标价25.9港元 |
| 2025-08-20 | 分红送转 | 分红送转 | 2025年中期每股派港币0.5元,除权除息日2025-09-03,派息日2025-09-17 |
| 2025-08-20 | 报表披露 | 中报披露 | 2025财年中报归属股东应占溢利29.08亿港元,同比下降8.38%,基本每股收益0.6港元 |
| 2025-06-03 | 分红送转 | 分红送转 | 2024年度末期每股派港币1.3元,除权除息日2025-06-05,派息日2025-06-20 |
| 2025-03-20 | 报表披露 | 年报披露 | 2024财年年报归属股东应占溢利62.96亿港元,同比下降32.02%,基本每股收益1.3港元 |
| 2024-08-21 | 分红送转 | 分红送转 | 2024年中期每股派港币0.5元,除权除息日2024-09-03,派息日2024-09-17 |
| 2024-08-21 | 报表披露 | 中报披露 | 2024财年中报归属股东应占溢利31.74亿港元,同比下降46.72%,基本每股收益0.66港元 |
| 2024-06-03 | 分红送转 | 分红送转 | 2023年度末期每股派港币1.3元,除权除息日2024-06-05,派息日2024-06-21 |
| 2024-03-21 | 报表披露 | 年报披露 | 2023财年年报归属股东应占溢利92.61亿港元,同比增长0.24%,基本每股收益1.91港元 |
| 2023-08-22 | 分红送转 | 分红送转 | 2023年中期每股派港币0.5元,除权除息日2023-09-04,派息日2023-09-19 |
| 2023-08-22 | 报表披露 | 中报披露 | 2023财年中报归属股东应占溢利59.57亿港元,同比增长24.6%,基本每股收益1.23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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