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礼制药-B 01672
歌礼制药-B(01672.HK)是一家注册地位于开曼群岛(英属)的药品及生物科技行业港股上市公司,公司全称歌礼制药有限公司,2018-08-01 在香港主板上市。
公司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行销及销售的中国投资控股公司。该公司主要专注于病毒性疾病、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及肿瘤领域。病毒性疾病产品管线包括利托那韦、盐酸拉维达韦、达诺瑞韦钠等。
2025-12-31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 202.80 万元(同比 +58.07%)、净利润 -3.60 亿元(同比 -19.59%)、总资产 20.67 亿元。
2025-12-31 数据显示,第一大股东为JJW12Limited,持股比例 50.20%;前 9 大股东合计持股 101.24%。
公司现有员工 202 人。
本页汇总歌礼制药-B的公司基本信息、财务报表、经营回顾、主营产品结构、主要股东持股名册、股东权益变动等公开披露信息。
歌礼制药-B的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
- 歌礼制药有限公司
- 英文简称
- Ascletis Pharma Inc.
- 所属行业
- 药品及生物科技
- 行业分类
- 制药、生物科技和生命科学
- 上市板块
- 香港主板
- 上市日期
- 2018-08-01
- 成立日期
- 2014-02-25
- 注册地
- Cayman Islands 开曼群岛(英属)
- 注册资本
- 700000 USD
- 币种
- 港元
- 港股股本(亿股)
- 10.61
- 员工人数
- 202
- 董事长
- 吴劲梓
- 董事会秘书
- 钟明辉
- 会计师事务所
-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法律顾问
- 凯易律师事务所
- 主要往来银行
- 中国银行杭州滨江分行
- 年结日
- 12-31
- 沪港通
- 否
- 联系电话
- +86 (571) 8538-9730
- 公司网址
- www.ascletis.com
- 办公地址
- 中国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启迪路198号杭州湾信息港D座12楼,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大新金融中心40楼
- 注册地址
- 190 Elgin Avenue,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
- 股份登记处地址
- Walkers Corporate Limited,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 公司简介
- 歌礼制药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1672.HK)的创新研发驱动型生物科技公司,涵盖了从新药研发至生产和商业化的完整价值链。歌礼的管理团队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及优秀的过往成就,在团队的带领下,歌礼聚焦三大临床需求尚未满足的医疗领域:病毒性疾病、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和肿瘤,并以全球化的视野进行布局。凭借卓越的执行力,歌礼快速推进药物管线开发,争取在国际竞争中占据领先地位。 歌礼目前拥有多款在研药物,最前沿的候选药物包括ASC22(乙肝功能性治愈)、ASC40(痤疮)、ASC40(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ASC40(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ASC41(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及ASC61(晚期实体瘤)。 歌礼生产基地位于浙江绍兴滨海新城,总建筑面积约17,000平方米,拥有高端化学原料药生产线及高端片剂生产线,设计年产能为1.3亿片。歌礼生产基地现已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且原料药和片剂车间均一次性通过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药品注册生产现场及GMP符合性核查。
- 主营业务
- 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行销及销售的中国投资控股公司。该公司主要专注于病毒性疾病、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及肿瘤领域。病毒性疾病产品管线包括利托那韦、盐酸拉维达韦、达诺瑞韦钠等。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产品管线包括ASC40、ASC41、ASC42等。肿瘤产品管线包括ASC60、ASC61等。
歌礼制药-B的财务报表
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
| 项目 | 2025-12-31 | 2025-06-30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万) | 3,962.50 | 4,480.00 |
| 无形资产(万) | 1,028.50 | 1,091.50 |
| 预付款项(万) | 25.90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记账之金融资产(亿) | 0.88 | 1.11 |
| 长期待摊费用(万) | 46.00 | 34.90 |
| 非流动资产其他项目(万) | 707.70 | 719.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亿) | 1.46 | 1.74 |
| 存货(万) | 187.40 | 482.20 |
| 应收帐款(万) | 22.30 | 40.80 |
| 预付款按金及其他应收款(万) | 1,774.70 | 2,106.30 |
| 受限制存款及现金 | ||
| 现金及等价物(亿) | 14.44 | 15.80 |
| 短期存款(亿) | 4.31 | 1.96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记账之金融资产(流动)(万) | 2,610.30 | 2,069.70 |
| 流动资产合计(亿) | 19.21 | 18.23 |
| 总资产(亿) | 20.67 | 19.97 |
| 应付帐款(万) | 134.40 | 2.00 |
| 融资租赁负债(流动)(万) | 287.10 | 357.00 |
| 递延收入(流动)(万) | 158.80 | 158.80 |
| 其他应付款及应计费用(亿) | 1.22 | 1.20 |
| 流动负债合计(亿) | 1.28 | 1.25 |
| 净流动资产(亿) | 17.93 | 16.98 |
|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亿) | 19.39 | 18.72 |
| 融资租赁负债(非流动)(万) | 228.70 | 69.70 |
| 递延收入(非流动)(万) | 238.20 | 317.6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万) | 466.90 | 387.30 |
| 总负债(亿) | 1.32 | 1.29 |
| 净资产(亿) | 19.34 | 18.68 |
| 股本(万) | 67.90 | 65.80 |
| 储备(亿) | 19.34 | 18.67 |
| 股东权益(亿) | 19.34 | 18.68 |
| 总权益(亿) | 19.34 | 18.68 |
| 总权益及非流动负债(亿) | 19.39 | 18.72 |
| 总权益及总负债(亿) | 20.67 | 19.97 |
利润表
| 项目 | 2025-12-31 | 2025-06-30 |
|---|---|---|
| 营业额(万) | 202.80 | 108.10 |
| 营运收入(万) | 202.80 | 108.10 |
| 销售成本(万) | 150.10 | 96.00 |
| 毛利(万) | 52.70 | 12.10 |
| 其他收入(亿) | 1.25 | 1.02 |
| 行政开支(万) | 7,523.20 | 4,330.20 |
| 研发费用(亿) | 4.09 | 1.47 |
| 其他支出(万) | 77.40 | 36.70 |
| 经营溢利(亿) | -3.59 | -0.88 |
| 融资成本(万) | 16.40 | 8.70 |
| 除税前溢利(亿) | -3.59 | -0.88 |
| 税项(万) | 50.60 | |
| 持续经营业务税后利润(亿) | -3.60 | -0.88 |
| 除税后溢利(亿) | -3.60 | -0.88 |
| 股东应占溢利(亿) | -3.60 | -0.88 |
| 每股基本盈利 | -0.3701 | -0.0914 |
| 每股摊薄盈利 | -0.3701 | -0.0914 |
| 其他全面收益其他项目(万) | -3,149.70 | -529.90 |
| 其他全面收益(万) | -3,149.70 | -529.90 |
| 全面收益总额(亿) | -3.91 | -0.93 |
|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全面收益总额(亿) | -3.91 | -0.93 |
| 非运算项目(万) | -150.10 | -96.00 |
现金流量表
| 项目 | 2025-12-31 | 2025-06-30 |
|---|---|---|
| 除税前溢利(业务利润)(亿) | -3.59 | |
| 减:利息收入(万) | 6,567.60 | |
| 加:利息支出(万) | 16.40 | |
| 减:投资收益(万) | 2,654.60 | |
| 加:减值及拨备(万) | 3.70 | |
| 减:出售资产之溢利(万) | -3.40 | |
| 加:折旧及摊销(万) | 1,761.70 | |
| 减:汇兑收益(万) | -581.60 | |
| 加:购股权开支(万) | 763.00 | |
| 加:经营调整其他项目(万) | -86.80 | |
| 营运资金变动前经营溢利(亿) | -4.21 | |
| 存货(增加)减少(万) | 246.10 | |
| 应收帐款减少(万) | -7.10 | |
| 应付帐款及应计费用增加(减少)(万) | 131.30 | |
| 营运资本变动其他项目(万) | -38.30 | |
|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少(增加)(万) | 1.50 | |
| 预收账款、按金及其他应付款增加(减少)(万) | 27.50 | |
| 递延收入(增加)减少(万) | -158.80 | |
| 存款(增加)减少(万) | 236.80 | |
| 经营产生现金(亿) | -4.17 | -1.73 |
| 经营业务现金净额(亿) | -4.17 | -1.73 |
| 已收利息(投资)(万) | 8,117.10 | 4,218.00 |
| 存款减少(增加)(亿) | 5.80 | 8.64 |
| 处置固定资产(万) | 3.80 | |
| 购建固定资产(万) | 164.30 | 108.00 |
| 购建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万) | 32.90 | 1.10 |
| 收回投资所得现金(亿) | 5.74 | 3.08 |
| 投资支付现金(亿) | 5.71 | 3.08 |
| 投资业务现金净额(亿) | 6.62 | 9.05 |
| 融资前现金净额(亿) | 2.45 | 7.32 |
| 已付利息(融资)(万) | 16.40 | 8.70 |
| 发行股份(万) | 545.20 | 384.90 |
| 回购股份(万) | 8,157.80 | 1,276.00 |
| 偿还融资租赁(万) | 645.90 | 548.70 |
| 融资业务其他项目(亿) | 4.28 | |
| 融资业务现金净额(亿) | 3.45 | -0.14 |
| 现金净额(亿) | 5.91 | 7.17 |
| 期初现金(亿) | 8.64 | 8.64 |
| 期间变动其他项目(万) | -1,144.20 | -111.60 |
| 期末现金(亿) | 14.44 | 15.80 |
歌礼制药-B的经营回顾
2025-12-31 · 经营评述
于报告期内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已就其业务取得以下进展。
代谢性疾病治疗肥胖症的ASC30每日一次口服片于报告期内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已从其评估口服小分子GLP-1R激动剂ASC30治疗肥胖症的13周II期研究(NCT07002905)中取得积极的顶线结果。
该研究在美国多个中心开展,共入组125名肥胖受试者(BMI≥30.0kg/m²)或伴有至少一种体重相关合并症的超重受试者(BMI≥27.0kg/m²)。
每日一次ASC30片的经安慰剂校正后的平均体重下降具有统计学显着性和临床意义,并呈剂量依赖性,且未观察到减重平台期。
在第13周的主要终点上,每日一次ASC30片的经安慰剂校正后的平均体重下降呈剂量依赖性,20毫克、40毫克和60毫克产生的体重下降分别达5.4%、7.0%和7.7%。
80.0%接受60毫克每日一次ASC30治疗的受试者体重下降≥5%,而安慰剂组为4.2%;45.0%接受60毫克每日一次ASC30的受试者体重下降≥7%,而安慰剂组为4.2%。
除了实现具有统计学显着性和临床意义的体重下降外,ASC30也达到了次要和探索性终点。
ASC30在所有剂量组中均降低了多项已知的心血管风险标志物,包括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甘油三酯以及收缩压和舒张压。
在稳态下,ASC30的血药浓度随剂量增加而增加。
每周滴定(titratedweekly)直至目标剂量的ASC30的呕吐发生率约为已公布的每周滴定的orforglipron中观察到的呕吐发生率的一半。
每周滴定的ASC30的胃肠道耐受性与已公布的orforglipron在III期ATTAIN-1研究中每四周滴定(titratedeveryfourweeks)的结果相当。
在该ASC30的II期研究中,所有胃肠道不良事件(AE)的严重程度均为1级(轻度)和2级(中度),且大部分发生在剂量滴定期间。
无3级(重度)或以上胃肠道不良事件。
在该ASC30的II期研究中,未发现任何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为3级(重度)或以上,也未发现任何与药物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SAE)。
未观察到肝脏安全性信号,且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总胆红素(TBL)水平未有升高。
此外,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包括QTc间期)和体格检查均未发现异常。
根据II期疗效、耐受性及安全性数据,用于治疗肥胖症的ASC30每日一次片剂展现出极具前景及竞争力的特征,凸显其于本公司研发管线中的战略价值与全球定位。
ASC30是一款正在临床研究中的小分子GLP-1R偏向激动剂,具有独特和差异化性质,使得同一小分子同时以口服片和皮下注射给药成为可能。
ASC30是一种新化学实体(NCE),其美国及全球专利保护期将持续至二零四四年(不包括可能的专利延期)。
预计二零二六年里程碑:二零二六年第三季度开展ASC30每日一次口服片治疗肥胖症的III期研究。
治疗糖尿病的ASC30每日一次口服片于报告期内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已开展一项口服小分子GLP-1R激动剂ASC30治疗2型糖尿病的美国为期13周的II期研究(NCT07321678)。
该II期研究将在美国多个中心入组约100例2型糖尿病的受试者。
受试者将被按约2:3:3:2的比例,分别随机分配至40毫克、60毫克和80毫克的ASC30片治疗组及匹配的安慰剂组。
ASC30将从1毫克开始,每周滴定(titratedweekly)至40毫克、60毫克和80毫克的目标剂量。
预计二零二六年里程碑:于二零二六年第三季度公布每日一次ASC30片治疗糖尿病的13周美国II期临床研究顶线数据。
治疗肥胖症的ASC30每月一次或更低频率皮下注射于报告期内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已从其小分子GLP-1R激动剂ASC30皮下储库型制剂针对肥胖适应症的美国II期24周研究(NCT06679959)中取得积极顶线结果。
三个队列共入组65名受试者,采用两种制剂(A1和A2)给药,所有受试者均为肥胖受试者(BMI≥30kg/m²)或伴有至少一种体重相关合并症的超重受试者(27kg/m²≤BMI≤30kg/m²)。
该II期研究达到了其主要终点,接受3剂(每月一次)ASC30皮下储库型制剂A1的患者在第12周显示出具有统计学显着性(对比安慰剂,p<0.05)和临床意义的平均体重下降6.3%(经安慰剂校正后)。
此外,ASC30皮下储库型制剂A1在每月1次、共计3次给药后,在第16周显示出具有统计学显着性(对比安慰剂,p<0.05)和临床意义的平均体重下降7.5%(经安慰剂校正后)。
ASC30皮下储库型制剂A1此前已在一项为期12周的Ib期单剂量研究(NCT06679959)中进行评估,结果显示其表观半衰期为46天至75天。
在本研究中,制剂A1在肥胖患者中达到了治疗性药物暴露水平(therapeuticdrugexposures)。
数据显示,ASC30皮下储库型制剂A1可每月一次给药用于肥胖症治疗,并有望实现每两个月一次给药,且无需每周一次给药的准备期。
ASC30皮下储库型制剂A1的给药方案:所有受试者接受三次皮下给药,给药间隔为四周,分别在第1天、第29天(第4周)和第57天(第8周)给药,每次剂量为400毫克。
ASC30皮下储库型制剂A1在第4周、第8周、第12周和第16周分别实现了2.7%、5.5%、6.3%和7.5%的经安慰剂校正后的平均体重下降。
ASC30皮下储库型制剂第三次即末次每月一次给药后,减重效果维持长达4个月,表明其有望作为每季度一次给药的维持疗法。
结果显示ASC30皮下储库型制剂A1有望成为每季度给药一次的有效减重维持疗法。
在第8周完成末次给药后,对在患者中的疗效持续时间进行了为期16周的评估。
ASC30皮下储库型制剂A1在末次给药后的16周维持期内均达到了治疗性药物暴露水平。
经安慰剂校正后的平均体重下降在第8周为5.5%,第20周(末次给药后3个月)为6.4%,第24周(末次给药后4个月)为5.8%。
ASC30皮下储库型制剂A1和A2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其安全性和耐受性特征和GLP1类药物一致。
经ASC30皮下储库型制剂A1和A2或安慰剂治疗的受试者均无因不良事件(AE)而停药的情况。
所有不良事件(包括注射部位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均为轻度至中度。
所有胃肠道(GI)不良事件均为轻度(1级),无中度(2级)及以上胃肠道不良事件。
未观察到肝脏安全性信号。
此外,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包括QTc间期)和体格检查均未见异常结果。
ASC30皮下储库型制剂是首款无需每周一次注射的准备(lead-in)期、直接每月一次注射即可实现与同类药物一致的减重效果,且末次给药后减重效果可维持长达4个月的GLP-1药物。
ASC30长效制剂兼具具有竞争力的疗效与良好的安全性、耐受性特征,这进一步增强了我们扩大ASC30皮下储库型制剂临床开发项目的信心,包括每月一次的治疗疗法,以及每季度一次的维持疗法。
预计二零二六年里程碑:于二零二六年下半年,扩大ASC30皮下储库型制剂的临床开发计划,包括每月一次的治疗疗法及每季度一次的维持疗法。
用于减重不减肌治疗的ASC47每月一次或更低频率皮下注射于报告期内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已公布减重不减肌候选药物ASC47与司美格鲁肽联用的积极顶线结果。
在第29天时,ASC47与司美格鲁肽联用在肥胖受试者(BMI≥30kg/m²)中较安慰剂与司美格鲁肽联用(司美格鲁肽单药)减重效果相对提升高达56.2%。
ASC47-103研究(NCT06972992)是一项在美国开展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研究,旨在评估超长效皮下注射ASC47单次给药与司美格鲁肽(0.5毫克,每周一次,给药四次)联用对比等量(volume-matched)安慰剂与司美格鲁肽(0.5毫克,每周一次,给药四次)联用在肥胖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及疗效。
治疗期为4周,随访期为6周。
该研究在美国开展,共入组了28例肥胖受试者。
研究目标包括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ASC47三种不同剂量单次给药(10毫克、30毫克和60毫克)与司美格鲁肽(0.5毫克,每周一次,给药四次)联用的减重疗效评估。
由于治疗周期短(28天),此研究的目标不包括ASC47对脂肪量和肌肉量的影响。
司美格鲁肽和ASC47在联用时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与它们在各自单药疗法(此研究中的司美格鲁肽单药疗法及此前一项研究中的ASC47单药疗法)中的一致。
此项研究顶线数据表明司美格鲁肽和ASC47在联用时无需调整剂量。
ASC47与司美格鲁肽联用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
ASC47与司美格鲁肽联用的胃肠道耐受性显着优于司美格鲁肽单药:ASC47与司美格鲁肽联用组的呕吐发生率为6.7%,而司美格鲁肽单药组为57.1%。
所有甲状腺功能检查结果均在正常范围内,包括促甲状腺激素(TSH)、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T3)、游离甲状腺素(FT4)及总甲状腺素(TT4)),未有报告与甲状腺相关的TEAE;所有心电遥测(telemetry)评估和心电图(ECG)结果均在正常范围内,未观察到心率升高及QTc延长。
在本研究中,未对司美格鲁肽进行剂量滴定(titration)。
本研究中司美格鲁肽单药治疗的胃肠道相关TEAE发生率与文献中未进行剂量滴定的情况下所报告的结果一致。
脂肪靶向THRβ激动剂ASC47联用肠促胰素治疗产生了显着的减重协同疗效,减重效果相对提升高达56.2%,并大幅改善了胃肠道耐受性,此结果提供了重要的概念验证数据,将进一步指导针对肥胖症的II期联合用药研究设计。
预计二零二六年里程碑:于二零二六年开展ASC47与ASC35联合用药治疗肥胖症的II期临床研究。
治疗肥胖症的ASC39每日一次口服片于报告期间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已选定对胰淀素具有选择性的强效口服小分子胰淀素受体激动剂ASC39作为临床开发候选药物。
在与eloralintide的头对头环磷酸腺苷(cAMP)激活实验中,口服小分子胰淀素受体激动剂ASC39显示出与eloralintide相似的选择性与活性。
ASC39与eloralintide对人胰淀素1型受体(hAMY1R)的EC50分别为21.4pM和21.2pM。
ASC39与eloralintide对人降钙素受体(hCTR)的EC50分别为846.1pM和1,350.8pM。
这些数据表明,相较于hCTR,ASC39与eloralintide都对hAMY1R更具有选择性,且选择性相当。
在与eloralintide的头对头饮食诱导肥胖(DIO)大鼠研究中,ASC39的口服给药疗效与eloralintide的相当,显示出显着的、经安慰剂校正后的体重下降,ASC39为6.6%,eloralintide为5.6%。
预计二零二六年里程碑:二零二六年第三季度向FDA递交ASC39口服片剂治疗肥胖症的IND。
治疗肥胖症的ASC36每月一次至每季度一次皮下注射多肽于报告期内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已选定ASC36作为临床开发候选药物,该药物为有望成为同类最佳的每月一次至每季度一次皮下注射胰淀素受体激动剂。
在头对头非人灵长类动物(NHP)研究中,ASC36的平均表观半衰期比MET-233i的长6倍。
在一项头对头DIO大鼠研究中,ASC36的减重效果较petrelintide相对提升约91%。
ASC36具有优越的理化稳定性,在中性pH值附近不形成纤维化(nofibrillationaroundneutralpH),可与包括GLP-1R/GIPR双靶点激动剂ASC35在内的其他多肽药物开发复方制剂。
预计二零二六年里程碑:于二零二六年第二季度向FDA递交ASC36皮下注射剂治疗肥胖症的IND。
治疗肥胖症的ASC36口服多肽于报告期内及直至本公告日,本集团已选定其首款口服胰淀素受体激动剂多肽ASC36口服片进行临床开发。
在非人灵长类动物研究中,通过利用歌礼口服多肽递送增强技术(POTENT),ASC36口服片在稳态下的绝对口服生物利用度达6%至8%。
ASC36口服片较长的消除半衰期(116小时至167小时),为每日一次及更低频率的口服给药方案提供了支持。
在非人灵长类动物中,ASC36口服片每日一次给药7天后,使相对基线的平均体重下降高达13.2%。
ASC36片亦显着减少了食物摄入。
在一项头对头DIO大鼠模型中,治疗7天后,与eloralintide和petrelintide相比,ASC36实现的减重效果分别相对提升约32%和91%。
凭藉潜在更优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和疗效,预计ASC36口服片的给药剂量更低。
每毫克ASC36多肽更优越的减重效果,也可能使其在规模化生产中成本更低。
ASC36是一款利用歌礼基于结构的AI辅助药物发现(ArtificialIntelligence-assistedStructure-BasedDrugDiscovery,AISBDD)技术自主研发的胰淀素受体激动剂多肽。
ASC36口服片剂由歌礼利用其专有的POTENT技术开发并优化而成,该技术用于实现口服多肽递送。
预计二零二六年里程碑:于二零二六年第二季度向FDA递交ASC36口服片治疗肥胖症的IND。
治疗肥胖症的ASC35每月一次皮下注射多肽于报告期内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已选定有望成为同类最佳每月一次皮下注射GLP-1R/GIPR双靶点激动剂多肽ASC35作为临床开发候选药物。
在头对头非人灵长类动物(NHP)研究中,ASC35的平均表观半衰期约为14天,比替尔泊肽的长6倍,支持在人体中每月一次皮下给药。
在头对头非人灵长类动物研究中,ASC35静脉注射和皮下注射后的药物暴露量比替尔泊肽静脉注射和皮下注射分别高约80%和70%。
体外实验显示,ASC35对GLP-1R和GIPR的激动活性比替尔泊肽强约4倍。
在一项头对头DIO小鼠研究中,ASC35的减重效果较替尔泊肽相对提升约71%。
预计二零二六年里程碑:于二零二六年第二季度向FDA递交ASC35治疗肥胖症的IND。
治疗肥胖症的ASC36_35FDC每月一次皮下注射多肽于报告期内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已选定将每月一次新一代胰淀素受体激动剂ASC36与每月一次新一代GLP-1R/GIPR双靶点激动剂ASC35的复方制剂进行临床开发。
在非人灵长类动物的头对头研究中,每月一次皮下给药的胰淀素受体激动剂多肽ASC36和每月一次皮下给药的GLP-1R/GIPR双靶点激动剂多肽ASC35复方制剂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与ASC36和ASC35单独给药时相当。
该复方制剂利用歌礼专有的超长效药物开发平台(ULAP)技术开发而成。
在头对头DIO大鼠研究中,ASC36单药的减重效果较eloralintide单药相对提升约32%,而在头对头DIO小鼠研究中,ASC35单药的减重效果较替尔泊肽单药相对提升约71%。
在头对头DIO大鼠研究中,ASC36和ASC35复方制剂的减重效果较eloralintide和替尔泊肽复方制剂相对提升约51%。
在头对头DIO大鼠研究中,ASC36和ASC35复方制剂的减重效果较MET-233i和替尔泊肽复方制剂相对提升约47%;较eloralintide和替尔泊肽复方制剂相对提升约98%。
ASC36和ASC35复方制剂具有优越的理化稳定性,在中性pH值附近没有纤维化导致的聚集沉淀。
预计二零二六年里程碑:预计于二零二六年第二季度向FDA递交的ASC36_35FDC皮下注射剂治疗肥胖症的IND。
治疗肥胖症的ASC37每月一次皮下注射多肽于报告期内及直至本公告日,本集团已选定新一代每月一次皮下给药的GLP-1R/GIPR/GCGR三靶点激动剂多肽ASC37注射剂作为临床开发候选药物。
在头对头非人灵长类动物(NHP)研究中,ASC37的平均表观半衰期约为15天,比瑞他鲁肽的长6倍,支持人体每月一次皮下给药。
体外实验显示,在对GLP-1R、GIPR和GCGR的激动活性方面,ASC37比retatrutide平均分别强约12倍、11倍和6倍。
预计二零二六年里程碑:于二零二六年第三季度向FDA递交ASC37注射剂治疗肥胖症的IND。
免疫性疾病治疗银屑病的口服小分子IL-17抑制剂ASC50于报告期内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已从一项于美国开展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期临床试验(NCT07024602)中获得积极的顶线结果,该试验是在健康受试者中进行的单剂量递增(SAD)研究,旨在评估ASC50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外周循环的IL-17A靶向结合特征。
单次口服给药10毫克、30毫克、100毫克、200毫克、400毫克和600毫克ASC50后,其消除半衰期(eliminationhalf-life)分别为43、89、91、87、104和85小时,支持每日一次或有望支持每周一次口服给药。
单次口服给药后,ASC50展现出显着的靶向结合效果,表现为血浆中IL-17A水平升高,对于较高剂量的ASC50,该效应可持续至给药后第7天。
在10毫克至600毫克剂量范围内,ASC50具有与剂量成比例(dose-proportional)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在头对头研究中,在非人灵长类动物口服给药后,与LY4100511(DC-853,一款目前处于临床开发阶段的口服小分子IL-17抑制剂)相比,ASC50显示出更高的绝对口服生物利用度、更高的药物暴露量、更长的半衰期以及更低的清除率。
在SAD研究中,ASC50安全且耐受性良好。
所有不良事件(AE)均为轻度(1级)且持续时间短。
未有报告严重不良事件(SAE)。
该研究未有受试者退出。
未检测到肝脏安全性信号。
基于良好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显着的靶向结合效果,ASC50已推进至下一阶段在轻度至中度斑块状银屑病受试者中进行的临床开发(多剂量递增研究)。
ASC50为歌礼自主研发的口服小分子IL-17靶向抑制剂,IL-17在银屑病等多种自身免疫及炎症性疾病中已获充分的生物学验证并具备成熟商业价值。
ASC50是一种新化学实体(NCE),拥有美国和全球化合物专利保护,专利保护期至2043年(不含潜在的专利延期)。
预计二零二六年里程碑:公布ASC50(MAD)多剂量递增研究的顶线数据。
拓展性适应症治疗中、重度痤疮的地尼法司他(ASC40)于报告期内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已宣布,其同类首创的每日一次口服小分子FASN抑制剂地尼法司他(ASC40),在中国开展的治疗中重度寻常性痤疮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III期临床试验(NCT06192264)达到了所有主要、关键次要及次要终点,并公布了中重度寻常痤疮患者的III期开放性研究(NCT06248008)的积极顶线结果。
地尼法司他(ASC40)用于治疗痤疮的新药上市申请已获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受理。
该III期临床试验(NCT06192264)是一项在中国进行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临床试验,旨在评估每日一次地尼法司他(ASC40)口服片在480名中重度寻常性痤疮患者中的安全性与疗效。
患者被按照1:1的比例随机分至一个活性药物组和一个安慰剂对照组,接受每日一次50毫克地尼法司他(ASC40)口服片或匹配的安慰剂治疗,为期12周。
地尼法司他(ASC40)组和安慰剂组基线特征均衡。
与安慰剂相比,每日一次口服FASN抑制剂地尼法司他(ASC40)在所有主要、关键次要及次要终点上均实现了高度具有统计学意义且临床意义显着的改善。
第12周时,地尼法司他(ASC40)治疗组治疗成功百分比为33.2%,而安慰剂组为14.6%,p<0.0001;地尼法司他(ASC40)治疗组总皮损计数相对基线百分比下降是57.4%,而安慰剂组为35.4%,p<0.0001;以及,地尼法司他(ASC40)治疗组炎性皮损计数相对基线百分比下降是63.5%,而安慰剂组为43.2%,p<0.0001。
第12周时,非炎性皮损计数相对基线百分比下降(关键次要终点),地尼法司他(ASC40)治疗组为51.9%,而安慰剂组为28.9%,p<0.0001。
每日一次口服50毫克地尼法司他(ASC40),为期12周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特征良好。
地尼法司他(ASC40)和安慰剂的治疗期间发生的不良事件(TEAE)发生率相当。
任何类别的与试验药物相关的TEAE发生率均不超过10%。
仅两类TEAE的发生率超过5%皮肤干燥在地尼法司他(ASC40)治疗组和安慰剂组的发生率分别为6.3%和2.9%,干眼症在地尼法司他(ASC40)治疗组和安慰剂组的发生率分别为5.9%和3.8%。
所有与地尼法司他(ASC40)相关的不良事件(AE)均为轻度或中度。
没有与地尼法司他(ASC40)相关的3级和4级不良事件,且没有与地尼法司他(ASC40)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SAE)。
无死亡病例发生。
就经安慰剂校准后的治疗成功百分比而言,地尼法司他(ASC40,18.6%)的疗效比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的沙瑞环素(sarecycline,9.4%)和多西环素(doxycycline,6.7%)分别高98%和178%。
就经安慰剂校准后的治疗成功百分比而言,地尼法司他(ASC40,18.6%)的疗效比FDA批准的柯拉特龙(clascoterone)乳膏(11.6%)高60%。
第二项III期研究(NCT06248008)是一项在中国开展的开放标签的多中心研究,旨在评估地尼法司他(ASC40)在240例中重度寻常性痤疮患者中的长期安全性。
240例患者接受最长达40周的每日一次地尼法司他(ASC40)治疗,且此前均接受过12周的地尼法司他(ASC40)或安慰剂治疗。
地尼法司他(ASC40)展现出良好的安全性与耐受性特征。
多数治疗期间不良事件(TEAE)属轻度(1级)及中度(2级)。
未发生任何与地尼法司他(ASC40)相关的3级或4级AE,亦未发生与地尼法司他(ASC40)相关的SAE。
无死亡病例报告。
地尼法司他(ASC40)治疗痤疮的作用机制是:(1)通过抑制人皮脂细胞的脂肪酸从头合成(DNL),直接抑制皮脂生成;和(2)通过减少细胞因子分泌和Th17分化来抑制炎症。
皮脂分泌过剩是导致痤疮的主要诱因之一,地尼法司他(ASC40)独特的作用机制可直接减少皮脂分泌过剩,这使得地尼法司他(ASC40)独树一帜,而其他大多数痤疮治疗药物并不针对痤疮的根本原因。
地尼法司他(ASC40)在公司既往公布的安慰剂对照的III期试验中表现出的卓越疗效,结合在两项III期试验中表现出的良好的安全性特征,使其有望实现痤疮治疗领域的重大突破。
预计下一个里程碑:获得NMPA对地尼法司他(ASC40)治疗痤疮的新药上市申请(NDA)批准。
临床前发现基于其三大核心探索引擎:(i)基于结构的AI辅助药物发现(AISBDD);(ii)超长效药物开发平台(ULAP),及(iii)口服多肽递送增强技术(POTENT),本集团继续加强探索,以开发更多具有全球同类最佳和同类首创竞争力的小分子及多肽管线产品。
上市规则第18A.05条规定的警示声明:我们无法保证我们将能够最终令管线中的候选药物成功开发、销售及╱或商业化。
2025-12-31 · 未来展望
本集团已建立拥有关键临床阶段资产的全面代谢性疾病管线。
以下为策略及展望:1.于二零二六年第三季度开展ASC30每日一次口服片治疗肥胖症的III期研究;2.于二零二六年第三季度公布ASC30每日一次口服片治疗糖尿病的美国13周II期研究顶线数据;3.于二零二六年下半年扩展ASC30皮下注射储库型制剂的临床开发项目,包括每月一次的治疗疗法与每季度一次的维持疗法;4.于二零二六年开展ASC47与ASC35联合用药治疗肥胖症的II期研究;5.于二零二六年第三季度向FDA递交ASC39口服片治疗肥胖症的IND;6.于二零二六年第二季度向FDA递交ASC36皮下注射剂治疗肥胖症的IND;7.于二零二六年第二季度向FDA递交ASC36口服片治疗肥胖症的IND;8.于二零二六年第二季度向FDA递交ASC35治疗肥胖症的IND;9.于二零二六年第二季度向FDA递交ASC36_35FDC皮下注射剂治疗肥胖症的IND;10.于二零二六年第三季度向FDA递交ASC37注射剂治疗肥胖症的IND;11.于二零二六年第三季度向FDA递交ASC36_37FDC治疗肥胖症的IND;12.于二零二六年公布ASC50多剂量递增(MAD)研究的顶线数据;13.获得NMPA对地尼法司他(ASC40)治疗痤疮的新药上市申请(NDA)批准;14.持续加强早期研发工作,开发更多具全球同类最佳及同类首创竞争力的管线资产;及15.与全球大型制药企业寻求对外授权合作机会,以实现本集团价值最大化。
歌礼制药-B的主营产品结构
| 币种 | 起始日期 | 报告期 | 产品名称 | 主营收入(万元) | 占主营收入比例(%) |
|---|---|---|---|---|---|
| 人民币 | 2025-01-01 | 2025-12-31 | 合计 | 202.80 | 1 |
| 人民币 | 2025-01-01 | 2025-12-31 | 提供研发服务 | 161.90 | 0.7983 |
| 人民币 | 2025-01-01 | 2025-12-31 | 销售产品 | 38.20 | 0.1884 |
| 人民币 | 2025-01-01 | 2025-12-31 | 其他 | 2.70 | 0.0133 |
歌礼制药-B的主要股东持股名册
| 股东名称 | 持股总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直接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变动 | 股份类型 | 权益类别 | 公告日期 | 报告期 | 持股身份 |
|---|---|---|---|---|---|---|---|---|---|
吴劲梓 | 58,503.63 | 58.9829 | 115.55 | -3.6686 | 普通股 | 董事 | 2026-04-29 | 2025-12-31 | 受控制企业权益,实益拥有人,其他,家族权益 |
何净岛 | 58,503.63 | 58.9829 | 115.55 | -3.6686 | 普通股 | 董事 | 2026-04-29 | 2025-12-31 | 受控制企业权益,实益拥有人,其他,家族权益 |
JJW12Limited | 49,789.79 | 50.1977 | 49,081.37 | -4.2832 | 普通股 | 股东 | 2026-04-29 | 2025-12-31 | 实益拥有人,其他 |
Lakemont Holding LLC | 8,282.74 | 8.3506 | 8,282.74 | 0 | 普通股 | 股东 | 2026-04-29 | 2025-12-31 | 实益拥有人 |
TF Capital II, Ltd. | 6,415.47 | 6.468 | 23.147 | 普通股 | 股东 | 2026-04-29 | 2025-12-31 | 受控制企业权益 | |
| 6,415.47 | 6.468 | 23.147 | 普通股 | 股东 | 2026-04-29 | 2025-12-31 | 受控制企业权益 | ||
Fu Wei | 6,415.47 | 6.468 | 23.147 | 普通股 | 股东 | 2026-04-29 | 2025-12-31 | 受控制企业权益 | |
| 6,415.47 | 6.468 | 23.147 | 普通股 | 股东 | 2026-04-29 | 2025-12-31 | 受控制企业权益 | ||
JJW11Limited | 5,779.17 | 5.8265 | 5,779.17 | -3.0804 | 普通股 | 股东 | 2026-04-29 | 2025-12-31 | 实益拥有人 |
Yang Dan | 5,451.17 | 5.4958 | 4.637 | 普通股 | 股东 | 2026-04-29 | 2025-12-31 | 受控制企业权益 | |
| 5,451.17 | 5.4958 | 4.637 | 普通股 | 股东 | 2026-04-29 | 2025-12-31 | 受控制企业权益 |
歌礼制药-B的股东权益变动
| 事件日期 | 变动股数(万股) | 变动后持股数(亿股) | 股东名称 | 仓位 | 权益身份 | 事件性质 |
|---|---|---|---|---|---|---|
| 2026-07-21 | -130.00 | 5.84 | 吴劲梓 | 好仓 | 其他(你必须在补充数据方格简述有关事件) | |
| 2026-07-21 | -130.00 | 5.84 | 何净岛 | 好仓 | 其他(你必须在补充数据方格简述有关事件) | |
| 2026-06-23 | 479.70 | 0.89 | 好仓 | 投资经理 | 你买入了股份 | |
| 2026-05-07 | 12.20 | 0.75 | 好仓 | 投资经理 | 你买入了股份 | |
| 2026-02-10 | 130.00 | 5.85 | 吴劲梓 | 好仓 | 任何其他事件(你必须在补充资料方格简述有关事件) | |
| 2026-02-10 | 130.00 | 5.85 | 何净岛 | 好仓 | 任何其他事件(你必须在补充资料方格简述有关事件) | |
| 2026-02-10 | 130.00 | 4.98 | JJW12 Limited | 好仓 | 任何其他事件(你必须在补充资料方格简述有关事件) | |
| 2026-02-03 | 6,412.80 | 0.64 | 好仓 | 投资经理 | 你买入了股份 | |
| 2025-08-25 | -2,358.00 | 5.84 | 吴劲梓 | 好仓 | 你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 | 任何其他事件(你必须在补充资料方格简述有关事件) |
| 2025-08-25 | -2,358.00 | 5.84 | 何净岛 | 好仓 | 你的配偶的权益 | 任何其他事件(你必须在补充资料方格简述有关事件) |
| 2025-08-25 | -2,358.00 | 4.97 | JJW12 Limited | 好仓 | 实益拥有人 | 任何其他事件(你必须在补充资料方格简述有关事件) |
| 2025-02-13 | -3,688.98 | 6.07 | 吴劲梓 | 好仓 | 其他(你必须在补充数据方格简述有关事件) | |
| 2025-02-13 | -3,688.98 | 6.07 | 何净岛 | 好仓 | 其他(你必须在补充数据方格简述有关事件) | |
| 2025-02-13 | -3,658.98 | 5.20 | JJW12 Limited | 好仓 | 任何其他事件(你必须在补充资料方格简述有关事件) | |
| 2025-01-09 | 30.00 | 6.44 | 吴劲梓 | 好仓 | 其他身份类型 | 任何其他事件(你必须在补充资料方格简述有关事件) |
| 2025-01-09 | 30.00 | 6.44 | 何净岛 | 好仓 | 其他身份类型 | 任何其他事件(你必须在补充资料方格简述有关事件) |
| 2025-01-07 | 563.50 | 6.44 | 吴劲梓 | 好仓 | 其他(你必须在补充数据方格简述有关事件) | |
| 2025-01-07 | 563.50 | 6.44 | 何净岛 | 好仓 | 其他(你必须在补充数据方格简述有关事件) |
歌礼制药-B的公司高管
| 姓名 | 职务 | 全部职务 | 薪酬(万元)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就任日期 | 更新日期 |
|---|---|---|---|---|---|---|---|---|
| John P. GARGIULO | 首席商务官 | 首席商务官 | 男 | 67 | 硕士 | 2022-05-15 | 2025-04-28 | |
| 钟明辉 | 公司秘书 | 公司秘书 | 男 | 47 | 本科 | 2022-08-22 | 2022-08-22 | |
| 何净岛 | 执行董事,副总裁,薪酬委员会成员,授权代表 | 执行董事, 副总裁, 薪酬委员会成员, 授权代表 | 638.40 | 女 | 52 | 本科 | 2014-01-01 | 2020-06-30 |
| 魏以桢 | 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成员,审核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 | 独立非执行董事, 薪酬委员会成员, 审核委员会成员, 提名委员会成员 | 39.70 | 男 | 51 | 博士 | 2018-04-27 | 2020-06-30 |
| 吴劲梓 | 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行政总裁,授权代表,提名委员会主席 | 执行董事, 董事会主席, 行政总裁, 授权代表, 提名委员会主席 | 10,221.80 | 男 | 63 | 博士 | 2013-04-01 | 2018-07-20 |
| 顾炯 | 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 | 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核委员会主席 | 39.70 | 男 | 54 | 本科 | 2018-04-27 | 2018-07-20 |
| 华林 | 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 | 独立非执行董事, 薪酬委员会主席, 审核委员会成员, 提名委员会成员 | 39.70 | 女 | 52 | 硕士 | 2018-04-27 | 2018-07-20 |
| 言月梅 | 副总裁 | 副总裁 | 女 | 56 | 硕士 | 2018-04-01 | 2018-07-20 |
2025-04-28 · 简历
John P. GARGIULO先生,于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五日获委任为本集团首席商务官。
John P. Gargiulo先生于全球制药╱生物技术行业拥有逾32年营销策略、业务整合及商业运营等资深经验。
彼于第一三共任职的18年间,担任了各种高级职位,责任越来越大。
在担任第一三共北美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时,彼为推动第一三共的美国业务从起步向一家成熟制药公司的转变做出了变革性的贡献。
Gargiulo先生以富卡学者荣誉毕业于杜克大学富卡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以优等成绩毕业于波士顿学院,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
2022-08-22 · 简历
钟明辉先生,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秘书。
钟先生现担任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一家专业从事企业服务的专业服务提供商)之高级总监。
彼于企业秘书、并购、财务报告及审计方面拥有逾20年经验。
钟先生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澳洲注册会计师公会会员。
彼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获得澳洲国立大学的商学学士学位。
2020-06-30 · 简历
何净岛女士,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获委任为董事并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获调任为执行董事。
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吴夫人亦担任本公司董事。
吴夫人自二零一四年一月起担任本集团副总裁,并自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起获调任为运营高级副总裁。
自加入本集团起,吴夫人积极投身於本集团的日常营运,主要负责监督本集团的营运,包括(其中包括)管理人力资源及本集团一般事务。
吴夫人於一九九六年七月取得中国浙江大学工业设计学士学位。
2020-06-30 · 简历
魏以桢先生,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魏博士主要负责监督董事会并向其提供独立判断。
魏博士积逾22年的临床医学行业经验。
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起,魏博士在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担任多个职务,包括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三年九月担任住院医师、二零零三年九月至二零零九年七月担任主治医师,后担任顾问医师,并于二零二二年七月取得主任医师的专业职称。
魏博士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被聘为北京市医学会医学监定专家。
自二零一六年八月起,魏博士为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心血管专业委员会成员。
魏博士于一九九八年七月取得中国医科大学英文医学学士学位,并于二零零八年一月取得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外科学博士学位。
2018-07-20 · 简历
吴劲梓先生,本集团创办人。
吴博士于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获委任为董事,并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委任为董事会主席。
吴博士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获调任为执行董事。
吴博士自二零一三年四月起担任本集团行政总裁。
吴博士主要负责本集团经营战略及公司发展的整体管理。
吴博士亦参与本集团管线中所有候选药物的研发。
吴博士积逾27年药物研发经验。
自二零一九年二月至二零二四年六月,吴博士为Sagimet(其股份于纳斯达克股票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SGMT)的董事。
自二零零八年六月至二零一一年二月,彼于美国担任葛兰素史克(一家全球性制药公司,其股份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GSK))的HIV药物发现执行部门副总裁,主要负责多种临床前及临床阶段在研药物的发现与开发。
二零零四年六月至二零零八年六月,吴博士担任Ambrilia(前称Procyon)(总部位于加拿大蒙特利尔的一家全球性生物科技公司,其股份于加拿大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AMB,后于二零一一年三月四日取消上市)临床前及基础研究副总裁,主要负责监督抗病毒及抗癌药物的研发。
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四年,吴博士亦担任Phage Tech Inc.(一家抗生素发现公司)研发副总裁。
吴博士于加入PhageTechInc.前,于二零零二年曾任职Immunex Corporation小分子药物发现部门主任。
一九九七年至二零零零年,吴博士担任Novartis Pharmaceuticals Corporation(一家全球性制药公司,其股份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NVS))高级科学家,主要负责药物筛选。
吴博士于一九八五年七月取得中国南京大学生理学学士学位、于一九八八年六月取得中国南京大学生理学硕士学位及于一九九六年八月取得美国亚利桑那大学(University of Arizona)肿瘤生物学博士学位。
2018-07-20 · 简历
顾炯先生,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顾先生主要负责监督董事会并向其提供独立判断。
顾先生亦为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主席。
自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二零二四年七月,顾先生担任华人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一家专注媒体及娱乐投资的投资平台)的首席财务官及副总裁。
二零一三年九月至二零一六年八月,顾先生担任华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一家于中国及全球专门从事媒体及娱乐投资的投资基金)的首席财务官。
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三年八月,顾先生担任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主要从事通过媒体源平台为电视端、计算机端及手机端提供技术服务、内容服务及营销服务的中国公司,其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600637)的首席财务官。
二零零四年四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顾先生先后任职于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UTStarcom Inc(一家专门从事向网络运营商提供分组光传送及宽带接入产品的全球性电信基础设备供应商,其股份在纳斯达克上市,股份代号:UTSI),主要负责会计及财务事宜。
一九九五年七月至二零零四年四月,顾先生任职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离开该事务所时为审计部高级经理。
二零一五年六月至二零二一年六月,顾先生为新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HK2699)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零一七年三月至二零二三年七月,顾先生为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88099)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零一八年九月至二零二三年一月,顾先生为大发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取消上市,HK6111)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二零一九年五月起,顾先生获委任为慕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HK1817)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起,彼获委任为Vesync Co., Ltd(HK2148)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二零二二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五年四月,顾先生担任濠暻科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HK2440)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二零二四年四月起,顾先生已获委任为毛戈平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HK1318)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二零二五年三月起,彼获委任为邵氏兄弟控股有限公司(HK0953)之执行董事。
顾先生自二零零四年四月起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顾先生于一九九五年七月取得中国复旦大学金融管理学学士学位。
2018-07-20 · 简历
华林女士,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华女士主要负责监督董事会并向其提供独立判断。
自二零二二年六月起,华女士获委任为北京文广旅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
自二零一六年五月起,华女士担任北京海格罗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家主要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包括举办展览及于中国引进及营销外国品牌)的公司)董事总经理,主要负责该公司大中华区业务的整体管理。
二零一零年四月至二零一六年四月,华女士任职于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房地产开发及管理公司,其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000608),离开该公司时为商业管理部副总裁。
二零零三年五月至二零一零年三月,华女士任职于同景集团有限公司(一家主要进行房地产开发、教育、医疗及旅游的公司),离开该公司时为董事会秘书兼北京总部负责人。
二零零二年十月至二零零三年四月,华女士为中国中央电视台制片助理及节目总监。
一九九六年九月至二零零零年六月,华女士任职于大广太平洋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一家国际广告公司),离开该公司时为创意总监。
华女士于一九九六年七月取得浙江大学工业设计学士学位,并于二零零二年六月取得英国格林威治大学(University of Greenwich)分布式计算系统学硕士学位。
2018-07-20 · 简历
言月梅女士,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获委任为本集团销售总监,彼于二零一八年四月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裁并于二零二一年三月获委任为本公司开发运营高级副总裁。
言女士于销售管理方面拥有逾19年经验。
于加入本集团前,言女士曾于二零零五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在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销售经理及全国销售总监,主要负责销售心血管及病毒学治疗领域的产品。
二零零一年六月至二零零五年十月,言女士为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的医药代表。
一九八八年八月至二零零一年六月,言女士在宁波市第一医院任护士。
言女士于二零一八年六月获得马来西亚的亚洲城市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通过业余学习获得中国浙江大学护理学大专文凭。
歌礼制药-B的事件明细
| 公告日期 | 事件日期 | 事件类别 | 具体事件 | 涉及主体 | 动作 | 事件内容 |
|---|---|---|---|---|---|---|
| 2026-08-31 | 报表披露 | 中报预披露 | 披露2026财年中报 | |||
| 2026-07-30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8.47-8.99港元回购10万股,回购金额86.8万港元 | |||
| 2026-07-29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8.75-9.02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176.4万港元 | |||
| 2026-07-28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8.83-9.18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179.1万港元 | |||
| 2026-07-27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8.7-9.17港元回购10万股,回购金额89.84万港元 | |||
| 2026-07-24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8.74-9.03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178.4万港元 | |||
| 2026-07-21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8.01-8.65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169万港元 | |||
| 2026-07-20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8.61-9.02港元回购10万股,回购金额88.13万港元 | |||
| 2026-07-17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8.19-9.63港元回购30万股,回购金额258万港元 | |||
| 2026-07-15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10.49-10.58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210.8万港元 | |||
| 2026-07-14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10.19-11.31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209万港元 | |||
| 2026-07-08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10.98-11.46港元回购10万股,回购金额111.9万港元 | |||
| 2026-07-07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11.28-11.67港元回购10万股,回购金额115.3万港元 | |||
| 2026-06-30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10.35-10.51港元回购14.5万股,回购金额152.1万港元 | |||
| 2026-06-26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9.38-9.94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192.9万港元 | |||
| 2026-06-25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9.43-9.99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196.4万港元 | |||
| 2026-06-24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9.97-10.25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201.8万港元 | |||
| 2026-06-23 | 2026-06-23 | 股东增减持 | 股东增减持 | 新加坡政府投资 | 增持 | 新加坡政府投资于2026-06-23增持479.7万股,每股均价9.9841港元,最新持股数目8935万股,最新持股比例8.36% |
| 2026-06-23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9.67-10.07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197.7万港元 | |||
| 2026-06-22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9.25-9.74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190.1万港元 | |||
| 2026-06-18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9.66-10.13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196.5万港元 | |||
| 2026-06-17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9.6-10.02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197.1万港元 | |||
| 2026-06-16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9.14-9.45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186.3万港元 | |||
| 2026-06-15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9.3-10.1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191.8万港元 | |||
| 2026-06-12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9.93-10.19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201.2万港元 | |||
| 2026-06-11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9.63-10.11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196.7万港元 | |||
| 2026-06-10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9.75-10.15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200万港元 | |||
| 2026-06-09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9.8-10.28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201.4万港元 | |||
| 2026-06-08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9.88-10.26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200.8万港元 | |||
| 2026-06-05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10.22-10.77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210.4万港元 | |||
| 2026-06-04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9.8-10.31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202.6万港元 | |||
| 2026-06-03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9.82-10.25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201.3万港元 | |||
| 2026-06-02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9.98-10.54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205.7万港元 | |||
| 2026-05-07 | 2026-05-07 | 股东增减持 | 股东增减持 | 新加坡政府投资 | 增持 | 新加坡政府投资于2026-05-07增持12.2万股,每股均价16.612港元,最新持股数目7481万股,最新持股比例7% |
| 2026-03-31 | 报表披露 | 年报披露 | 2025财年年报归属股东应占溢利-3.599亿人民币,同比下降19.59%,基本每股收益-0.3701人民币 | |||
| 2026-02-10 | 配售 | 配售 | 完成配售6926万新股份,占扩大后股本6.53%,每股配售价12.18港元,净筹8.352亿港元(实施) | |||
| 2026-02-03 | 2026-02-03 | 股东增减持 | 股东增减持 | 新加坡政府投资 | 增持 | 新加坡政府投资于2026-02-03增持6413万股,每股均价12.18港元,最新持股数目6413万股,最新持股比例6.42% |
| 2025-12-31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11.17-11.46港元回购10万股,回购金额113.2万港元 | |||
| 2025-12-30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11.41-11.64港元回购10万股,回购金额115.3万港元 | |||
| 2025-12-29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12.17-12.66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248.3万港元 | |||
| 2025-12-24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12.23-12.72港元回购10万股,回购金额125.5万港元 | |||
| 2025-12-23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12.24-12.79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248.4万港元 | |||
| 2025-12-22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12.11-12.64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249.4万港元 | |||
| 2025-12-19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12.39-12.99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255.9万港元 | |||
| 2025-12-18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12.49-12.8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253.9万港元 | |||
| 2025-12-17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12.55-13.17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260.1万港元 | |||
| 2025-12-16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12.84-13.47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261万港元 | |||
| 2025-12-12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14.38-14.8港元回购30万股,回购金额437.4万港元 | |||
| 2025-12-04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12.33-13.23港元回购162万股,回购金额2094万港元 | |||
| 2025-12-03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11.68-12.48港元回购130.6万股,回购金额1593万港元 | |||
| 2025-11-05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9.1-9.32港元回购10万股,回购金额92.4万港元 | |||
| 2025-10-31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9.37-9.73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193.3万港元 | |||
| 2025-10-28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9.14-9.31港元回购10万股,回购金额91.89万港元 | |||
| 2025-10-27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9.58-9.73港元回购10万股,回购金额97万港元 | |||
| 2025-10-23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8.86-9.2港元回购20万股,回购金额180.3万港元 | |||
| 2025-10-22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9.22-9.34港元回购10万股,回购金额92.65万港元 | |||
| 2025-10-17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9.04-9.31港元回购10万股,回购金额91.53万港元 | |||
| 2025-10-15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9.31-9.6港元回购10万股,回购金额94.87万港元 | |||
| 2025-10-13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9.45-9.9港元回购10万股,回购金额96.83万港元 | |||
| 2025-10-10 |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 | 公司以每股9.47-10.99港元回购10万股,回购金额98.24万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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